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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華豫之門咨詢電話華豫之門
      發布時間: 2022-10-19 10:57 更新時間: 2024-11-0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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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爭定海之戰中張朝發因受傷而死,理應被視為為國捐軀。然而,他長期被看作有罪之身,沒有獲得應有的禮遇和評價。本文通過重新解讀史料和學術史梳理,認為前人提到的張朝發所犯"罪行"主要有八項:其中,"通敵"一項純屬子虛烏有,"撤守"一項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事前不作準備"、"臨事調度無方"兩項確實存在,他也可能犯有"貪腐行為",這或多或少影響了清軍的戰斗力和戰斗意志。至于"愎諫"、"臨陣脫逃"和"喪師失城"三項,尚須作進一步討論。張之所以拒絕其部下的建議,實是各守其責、不得已而做出的選擇,而且其部下所提建議是基于"英軍不能陸戰"這一錯誤的判斷之上。張在戰斗中受傷,*后不治而亡,屬于為國捐軀,與臨陣脫逃有本質的區別。張對定海失守負有一定責任,但清軍戰敗有著更深層次的原因,單從技戰術的角度而言,在定海之戰中,清軍與英軍在知己知彼、人數和士兵素質、裝備、戰法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清軍戰敗有著某種歷史的必然性。飾牌是匈奴物質文化遺存的典型代表之一,主要作帶扣、腰帶飾、馬具飾、首飾配件和"古玩"等五種用途。以裝飾母題作為分類依據將匈奴飾牌劃分為動物紋、人物活動紋、幾何紋三型。戰國到西漢時期是匈奴飾牌發展*鼎盛的時期。飾牌同時并存多種形制,并因題材選取的不同形成各自的系列。飾牌由原來的單一品種向系列化發展,創作母題從自然領域轉向社會生活領域。現有的考古資料表明,虞夏時期中原地區的城址大量涌現。比較研究這兩個時期城址的發展過程,可以發現二者既有內在的連續性,又有明顯的階段性,而這一過程正體現了文獻記載的從"萬邦"林立到夏王朝統一國家的出現的社會變革。
      2022華豫之門咨詢電話華豫之門編鐃作為禮儀樂器,主要見于商代,是*早出現的青銅鐘類樂器中有一定音律關系的定音編組樂器。先秦時期禮樂的發展與商代編鐃的成熟使用有著密切聯系,以編鐃為代表的商代樂器組合和以編鐘為代表的周代樂器組合有著明顯的發展演進關系。12年5-6月,三門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配合市區大嶺路南段西側化工廠整體改造工程建設時,發掘清理了兩座金代磚室墓,這兩座墓葬的發掘為研究豫西地區金元時期葬俗及物質文化面貌提供了新材料。
      2022華豫之門咨詢電話華豫之門夏家店下層文化石城主要分布在冀、蒙、遼三省、自治區交界處,對于其用途,有不同認識。本文在較梳理夏家店下層文化石城發現的基礎上,探討了夏家店下層文化石城的類型及其用途??偲饋碚f,夏家店下層文化石城作為聚落單位來看,包含有服務于該城的祭祀遺存,但不能掩蓋其強烈軍事防御功能的本質。如果將夏家店下層文化石城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呈帶狀分布的全部石城就構建起了護衛中心區域的外圍整體防御體系。秦公簋、秦公镈銘文中"高引又(有)"后面一字,一直以來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釋,各家的看法頗有分歧。舊或釋作"慶",或釋作"麠"而讀為"慶",或釋作"麐"而沒有解釋說明,或釋作"麐"又把它與"麟"相聯系而讀為彣,或釋作"麐"而讀為"靈",或釋作"麐"而讀為"慶"。從近些年的相關研究來看,此字釋作"慶"或讀作"慶"已經成為目前*為流行、被大家普遍接受的意見。本文結合語音以及秦公大墓石磬銘文中的"高陽又(有) ,四方以鼏(宓)平"一句,認為應該讀作"令",訓作"善",它與"高陽又(有) "的" "表示的應該是同一個詞。此外還討論了與其相關的一些銘文內容。13年江蘇揚州發現的隋煬帝墓志意義重大,對確定隋煬帝的終葬時間等問題具有無可替代的作用,從一開始就備受學術界矚目。發掘者先后公布了四種墓志釋文,張學鋒教授、氣賀澤保規先生等中日學者,對釋文進行了補釋與商榷,并在此基礎上展開了論述。本文在上述三家釋文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補正,認為:志文第二列"太歲"以下只能容納五個字,應該是"戊寅三月十";第三列第六字為"楊","楊州"的寫法在隋唐以前并不鮮見;第六列第二字應該是"異","永異"與"蒼梧"之間應該斷句;第七列應該是"貞觀元年";第八列是"朔十□日";第九列"塟"后兩字為"煬(帝)";第十一列第五兩字可能是"吳州",北周至隋初時揚州曾稱吳州。通過以上補正,整理出了新的墓志釋文,希望為隋煬帝墓志的進一步釋讀及相關研究,提供基礎性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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